【波生坦适应症】

本品用于治疗WHOⅢ期和Ⅳ期原发性肺高压病人的肺动脉高压,或者硬皮病引起的肺高压。

【波生坦使用方法】

 本品初始剂量为一天2次、每次62.5mg,持续4周,随后增加至维持剂量125mg,一天2次。高于一天2次、一次125mg的剂量不会带来足以抵消肝脏损伤风险的益处。可在进食前或后,早、晚服用本品。

【波生坦注意事项】

 肝功能:波生坦伴随可逆性、剂量相关的天冬氨酸转氨酶(AST)和丙氨酸转氨酶(ALT)增加,在某些病例中还伴随有胆红素升高。肝酶升高通常在开始治疗前16 周内出现,然后在数天至9 周内恢复到治疗前水平,或者减少剂量或者停药后自动恢复。在治疗前需检测肝脏转氨酶水平,随后最初12 个月内每个月检测一次,以后4个月一次。先前存在肝脏损伤:在以下病人中,中度或严重肝损伤和/或肝脏转氨酶即天冬氨酸转氨酶(AST)和/或丙氨酸转氨酶的基线值高于正常值上限的3 倍(ULN),尤其当总胆红素增加超过正常值上限2 倍,禁用波生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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